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3年度建筑业稳增长奖励名单的公示

  根据《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<深圳市建筑业稳增长奖励措施>的通知》(深建规〔2022〕5号)、《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筑业稳增长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》,经企业自主申报,我局对材料再次测算,共有中建三局集团(深圳)有限公司等43家企业符合奖励条件。

  一、奖励标准

奖励档次2023年建筑业总产值及增速奖励金额
第一档30亿元(含30亿元)以上、50亿元(不含50亿元)以下,且增速不低于16%。按2023年总产值增量的0.5%给予奖励,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。
第二档50亿元(含50亿元)以上、100亿元(不包含100亿元)以下,且增速不低于16%。2023年总产值增量20亿元(不含20亿元)以下。按2023年总产值增量的0.5%给予奖励,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。
2023年总产值增量20亿元(含20亿元)以上,50亿元(不含50亿元)以下。按2023年总产值增量的0.5%给予奖励,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50万元。
2023年总产值增量50亿元(含50亿元)以上。按2023年总产值增量的0.5%给予奖励,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。
第三档100亿元(含100亿元)以上,且增速不低于16%。2023年总产值增量20亿元(不含20亿元)以下。按2023年总产值增量的0.5%给予奖励,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350万元。
2023年总产值增量20亿元(含20亿元)以上,60亿元(不含60亿元)以下。按2023年总产值增量的0.5%给予奖励,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450万元。
2023年总产值增量60亿元(含60亿元)以上。按2023年总产值增量的0.5%给予奖励,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。
© 版权声明
THE END
喜欢就支持一下吧
点赞5 分享
评论 抢沙发

请登录后发表评论

    暂无评论内容